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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是特大高速车祸多事之秋           
11月份是特大高速车祸多事之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彦盟专业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0:27:06
据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3万余起,其中5000余人死亡,34000余人受伤,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这四项指数尽管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绝对数依然触目惊心。

  有人把10、11月称之为黄金季节,但对于高速事故相对数量而言,这两个月往往也是一年中的多事之秋。仅仅10月份,因受到雾天封道、事故分流、道路施工等因素的影响,共发生了10余起追尾事故,有的事故甚至造成了长时间堵车。而随着气候的进一步转冷,11月份大雾天气将会更加频繁,这对交通安全无疑又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死亡事故高发时段在后半夜

  去年的11月多数集中在杭金衢

  让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是关于前三年来11月份发生的高速公路事故数量的统计:2003年发生事故346起,死亡34人,受伤121人;2004年发生事故62起,其中死亡事故19起,死亡30人,受伤92人;2005年发生事故58起,死亡33人,受伤68人。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这三年来11月份发生的事故尽管总量相对平稳,但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连续三年都有发生。据交警部门统计分析后发现,大多数死亡事故发生时间都在晚上10时至凌晨6时。在这一时段,2003年11月发生10起死亡事故,约占总数45%;2004年11月发生8起,占总数的42%;2005年11月发生12起,几乎是当月死亡事故总量的一半。此外,在12时至14时和14时至16时这两个时段里,死亡事故也占据了一定比例。

  除了时间段有明显特征外,事故发生地点也相对集中。前三年11月份死亡事故发生频繁的高速公路分别为杭金衢、沪杭甬和甬台温。其中,2003年死亡事故最多发生在杭甬高速(7起),其次是沪杭和杭金衢(各4起);2004年多发道路为杭金衢(5起),其次是杭甬和甬台温(各4起);到了2005年,发生最多死亡事故的道路是杭金衢(7起)、其次还是杭甬和甬台温(各5起)。而在这些高速公路中,又尤以宁波、绍兴、嘉兴、金华等路段特别“多事”,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相对较高。

  大雾频繁造成多事之秋

  出行前一定要注意天气变化

  秋冬交替时节,经常会出现大雾天气。一起雾,能见度下降,驾驶员的正常视线和判断就会受到影响,交通事故一触即发。尤其是在沿海地区,路面温度相对偏低,极易结冰,导致路面摩擦系数下降。在这样的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一旦速度过快,就会出现轮胎打滑、方向跑偏等危险动作,引发追尾相撞等恶性事故。

  所以在接下来的11月份里,天气变化状况是每一位要途经高速公路出行的司机所要关心的“头等大事”,根据出行前了解到的气象信息,及早调整自己的行车路线和出行计划。遇上大雾天或路面结冰、有霜冻时,可以先通过电台或是路面交通信息提示板了解所行道路路况信息,最好能通过电话询问直接获知前方交通管制情况,避免因高速公路突然封闭而陷入漫长的拥堵。

  考虑到往年11月份的连续追尾事故大多数发生在施工路段、事故现场或雾天分流点后方。今年,高速交警部门将会在各施工路段设置明显标志、标牌和警示灯,做好预警措施,避免出现长距离、长时间的拥堵,防止多车追尾事故的频繁发生。

  -链接

  ●10月13日

  凌晨3点因大雾笼罩浙江,杭甬、杭金衢、乍嘉苏、沪杭、杭宁、上三线等省内六条高速先后关闭,直到8点半左右才逐渐恢复开通。

  ●9月21日

  凌晨3:30左右,杭金衢高速金华方向距萧山东出口500米处,一辆牌号为浙A0689大货车司机因突如其来的大雾天气措手不及,没有注意到封道警示灯,加上能见度差,追尾撞上前面的大货车,造成4车连环相撞,4辆车中有6人被撞扁的车厢卡在车内,其中3人伤势严重。

  ●2005年11月7日

  浙江省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杭金衢部分路段和沪杭甬高速由于受这次大雾天气的影响全线封道。

  ●2004年11月24日

  早上8点左右,受浓雾影响,在诸暨03省道杭州往金华方向59公里处,一辆拖拉机径直撞到了在前面行驶的卡车,紧接其后,皮卡车、拖拉机、客车、轿车都难以幸免,造成6车追尾。不料,9点左右,另一辆五十铃由于大雾天气能见度低,加上车速太快竟撞到了停在事故现场的警车,警车又一头撞上了前面的追尾事故车。

  高速公路雾天行车要诀

  一、全面检查灯光。出车前,注意检查车辆灯光是否完好,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有灯光不亮,应立即到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在驶离高速公路后进行检修。特别是双跳灯和防雾灯,发现起雾后要及时开启灯光。

  二、开启灯光、拉大车距、限速行驶。能见度在200至500米时,时速不要超过80公里,跟车距离在150米以上;当能见度范围在100至200米时,时速不超过60公里,跟车距离要在100米以上;当能见度只有50至100米时,时速不能超过40公里,跟车距离50米以上。如果是遇上能见度小于50米的特浓雾,高速交警通常会采取局部或全路段封闭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至于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不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停留,以免造成更大堵塞。可以先在普通道路上行驶,到解除封道的入口再上高速;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服务区停靠,等雾散去后再出行。

  三、不要急刹车。有时浓雾会突然降临,驾驶员应尽快打开雾灯、示宽灯、尾灯和双跳灯,不要猛踩或快松油门,更不要紧急制动或急打方向盘。需要降低车速时,先缓缓放开油门,连续轻踩刹车控制车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四、耐心等待。遇到大雾天气,滞留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出入口的车辆,一定要耐心等待,不能为了抢时间而违法超车甚至逆向停车,更不要贸然驶入雾区。因为大雾散时,经常时浓时淡,车速难以控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五、留意信息,按交通标志行驶。注意收听广播,留意观察高速公路的电子情报板和收费站出入口的交通信息提示,不要在主车道上滞留,以免造成拥堵导致追尾事故。

  六、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采取安全措施。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没有人员伤亡、损失较轻的情况下,应尽快驶离高速公路或把车辆移动至高速公路边上的紧急停车带,双方能协商的尽量协商处理,千万不要在行车道上争论,以免被后方车辆追尾碰撞。如果有人伤亡或损失较大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的同时主动抢救伤员,并及时做好后方的预警,以确保自身和道路行车安全。后方车辆在遭遇堵塞时不要挤占硬路肩或紧急停车道,以免给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抢救伤员、清障疏通造成不便。朱玫

  (项信、吴丽君、苏来裕、周锣军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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