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专题栏目 |
 |
 |
相关文章 |
 |
|
|
|
|
 |
北京一交通事故赔偿案宣判 行人负全责司机照买单 |
|
|
| 北京一交通事故赔偿案宣判 行人负全责司机照买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19:54:45  |
|
来源:重庆商报
新华社电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京城首例行人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原告机动车主赵希亭要求行人返还垫付医疗费的诉讼被驳回。
去年6月2日早晨7时许,原告赵希亭驾驶小货车与违章横穿马路的被告岳秋焕相撞。事故发生后,赵希亭为救治岳秋焕共垫付医疗费10669.78元,后经门头沟交巡支队认定,行人应该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后因保险公司,凭借交巡支队认定的行人负全责,故不给付赵保费。没有获得保费的赵认为自己既然不用为这起交通事故负责,也不应该为岳秋焕支付医疗费,于是遂将岳秋焕诉至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上一篇文章: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一篇文章: 免费停车无故丢失 顾客状告佛山宾馆终获赔偿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