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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拿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19:51:39
发布时间:2004-5-15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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