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论坛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网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文章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
最高院黄松有谈 “关于交
关于调整机动车第三者责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
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
更多内容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的明传电报的通知 (图)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的明传电报的通知 (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彦盟专业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8 1:02:37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的明传电报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6〕68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其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性质的复函以明传电报形式转发给各地高院,该函明确2006年7月1日前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现将该件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专业交通律师:雷敬祺
    联系电话:13564692603(限上海)


    *ICP备********号